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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失踪人員

失踪人口數據庫

國家失踪人員數據庫是一個強大的資源,不僅可以讓失踪人員的家人,而且可以讓執法人員、體檢人員和司法界的其他成員輸入有關失踪人員的數據。儘管目前還處於起步階段,但該系統目前為所有 50 個州的州和地方當局提供鏈接和聯繫信息。

做什麼/採取什麼步驟

如果您有一個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失踪親人,以下步驟和信息可能會有所幫助:

第1步。   

立即通知當地警方您失踪的親人並提供他們 提供您所能提供的所有信息。如果此人失踪超過三 (3) 天,請要求警方將他們作為“瀕危成年人”列入 FBI 的國家計算機 (NCIC) 名單。該計算機網絡在全國范圍內提供信息。該網絡會為您提供一個警察號碼,以便在尋找您的親屬時使用。

第2步。

當找到 21 歲以上患有精神疾病的失踪人員時,如果他們沒有犯罪,警察和其他機構不能違背他們的意願拘留或要求拘留他們。除非有醫療監護權或法院命令,否則任何人都無權強迫此人在違背其意願的情況下尋求幫助或醫療護理,除非有醫療監護或法院命令規定在找到此人後應採取的行動。

第 3 步。

準備一頁傳單,其中包括失踪人員的照片,以及他或她的生命統計數據(年齡、身高、體重、頭髮顏色、眼睛顏色、最後一次看到的穿著、最後一次已知位置等)。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 SFPD 失踪人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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